各设区市、县(市)林业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各申报单位登录“江苏省林业科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58.213.159.176:8081)注册或填报申报书。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公文(含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和项目申报书。其中,项目申报书(附件3)经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设区市、县(市)林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网上审核合格后,由项目申报单位(省直单位为项目组或相关内设机构)网上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后,报送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县(市)林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统一上报省林业局。
1.设区市、县(市)纸质申报材料:设区市、县(市)林业部门与本级财政部门的联合申报公文和项目申报书;
2.省直单位纸质申报材料:单位申报公文和项目申报书。
二、截止时间
归口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申报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推荐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且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22号919室,邮编:210036。
三、申报要求
(一)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精神,项目申报单位、项目首席/执行专家在申报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时,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相关责任,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二)严禁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主要实施内容相同的项目已申报过2021年度省级同类科技项目的,不得再申报本项目;往年已获本项目立项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实施内容和原实施地点进行再次申报。
省林业局联系人:管鑫,联系电话:025-86275507/8627520;
省财政厅联系人:李俊霞,联系电话:025-83633165。
附件:1. 2021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 2021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3.江苏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书(格式,不下发)
江苏省林业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