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江苏省慈善条例》,弘扬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崇高义举,彰显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慈善精神,激发全民向善、人人为善的昂扬热情,引导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届“盐城慈善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市慈善事业,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慈善救助项目;工作富有实效的基层慈善组织;长期从事慈善工作并作出突出成绩的专业慈善工作者。
奖项设置
第三届“盐城慈善奖”拟设置4个奖项,即:
(一)盐城市爱心慈善捐赠之星
1、集体(30个)
2、个人(10个)
(二)盐城市十大慈善行为楷模
(三)盐城市十大慈善项目
(四)盐城市慈善服务之星
1、集体(5个)
2、个人(15个)
组织机构
市民政局组建第三届“盐城慈善奖”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承担日常工作。
四、评选条件
(一)盐城市爱心慈善捐赠之星
1、集体
(1)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为社会提供慈善服务,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2)捐赠额在100万元(含物资折价)以上,经核实到账或落实,并参考企业资产规模、纳税情况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
2、个人
(1)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2)捐赠额在10万元(含物资折价)以上,经核实已经到账,并参考个人资产规模、纳税情况及本人多年参与慈善事业等情况。
(二)盐城市十大慈善行为楷模
在扶老、助残、救孤、扶贫济困、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
(三)盐城市十大慈善项目
实施效果显著,社会影响大,运作规范,具有创新性,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示范和推广价值的慈善项目。
(四)盐城市慈善服务之星
1、集体
经依法登记或认定的慈善组织,规章制度健全,工作运转规范,专业团队稳定;依法兴善行善治善;慈善资源募集和慈善救助活动能力较强;救助弱势群体社会影响较大,社会贡献突出,公信力较强。
2、个人
长期从事慈善工作,在慈善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专业慈善工作者。
上述捐赠款物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各级慈善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证书等为准。
五、申报参评方式
1、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属地原则和管辖权限接受个人、单位的推荐或自荐,完成评选择优,并在征询发改、金融、人行、市场监管、公安、税务、海关、外事、安全、纪检监察、人社、组织等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7个自然日的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盐城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
2、市民政局在“盐城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布第三届“盐城慈善奖”评选办法。有意参评“盐城慈善奖”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评选办法等有关要求,填写第三届“盐城慈善奖”申报表,向符合条件的推荐单位和部门提出参评申请。第三届“盐城慈善奖”申报表,请登陆盐城民政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为:http://mzj.yancheng.gov.cn/col/col598/index.html。
3、第三届“盐城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接受推荐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 日至2021年11 月25日。
4、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应当包括《关于推荐第三届“盐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须加盖公章)、推荐对象的第三届“盐城慈善奖”申报表和能够证明其对慈善事业发展所作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文字和影音材料(详见附件)。事迹介绍文字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报送材料的内容要真实、准确、详细;捐赠凭据数字清楚、符合时间要求。
5、已经获得“盐城慈善奖”的行为楷模、慈善项目和优秀慈善工作者,一般不再参评。已经获得“盐城慈善奖”的捐赠企业和捐赠个人,可重复参评。
六、工作要求
1、“盐城慈善奖”作为我市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盐城慈善奖”的推荐工作,配备充足的工作力量,全面开展宣传和动员,挖掘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吸引各方参与,提高推荐质量。
2、各地民政部门是推荐其行政区域内候选对象的第一责任部门,在确定推荐候选对象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别要做好社会公示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工作,推荐的候选对象要经得起社会公众和历史的检验。其他推荐单位,要本着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推荐。
3、参加“盐城慈善奖”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填报参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不再允许该单位和个人参评“盐城慈善奖”。
七、奖惩
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公布获评单位和个人,并将其作为申报江苏慈善奖、中华慈善奖的依据。对获得奖项的单位和个人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撤销奖项。
联系人:彭晖雅,联系电话:0515-80988818 18262391009 ,电子邮箱:1182390996@qq.com
通讯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20号
附件:1.关于推荐第三届“盐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
2.“盐城市爱心慈善捐赠之星(集体)”申报表
3.“盐城市爱心慈善捐赠之星(个人)”申报表
4.“盐城市十大慈善行为楷模”申报表
5.“盐城市十大慈善项目”申报表
6.“盐城市慈善服务之星(集体)”申报表
7.“盐城市慈善服务之星(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