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
为做好全市 2021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申报组织。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项目申报通知,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申报服务,着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努力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2、加强申报审核。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各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省科技厅《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要求,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会商项目推荐。认真做好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会商推荐工作,待会商通过后正式报送申报材料,有关事宜另行通知。《2021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会商简表》于2021年3月2号前报送至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
4、严格把控申报时间节点。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kjjh.jspc.org.cn/),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各单位于2021年3月28日前将正式申报纸质材料(重大科研设施、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其他项目一式八份),连同以公函形式出具的推荐意见,报送至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
联 系 人: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 孙晔
联系电话 :88337233
地 址:市开放大道北路11号
附件:1、附件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rar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