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财政局、教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财政局、社事局,盐南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财政局、教育局,市本级各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盐发〔2019〕9号),深化教育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名教师,根据《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才政策十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盐组通〔2019〕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盐城市领航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职责
市领航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是弘扬新时代教育思想,传播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探索创新育人方法,带动一线教师专业发展。
(一)发挥辐射引领作用。积极承担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任务,在全市发挥“五个示范”作用,即“师德师风示范、落实政策示范、深化教改示范、提高质量示范、服务奉献示范”。
(二)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紧扣教学一线的实际问题和主要难点,抓住关键,找准重点,阐明规律,提出破解问题方案。充分发挥工作室专家团队攻坚克难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教学改革的深度研究与实践,带动教师队伍专业素养的整体提升。
(三)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在帮助薄弱学科、薄弱学校改造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上有实质性作为。每个工作室都要联系帮助一所薄弱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建立紧密型的互助共进关系,发挥工作室的平台作用和桥梁作用,营造学习、交流、研究、合作的良好环境,提升被帮扶对象的能力水平,促进被帮扶对象改薄提升。
(四)促进教师共同发展。开展名师带徒系列教科研活动,每位工作室成员要指导3-5名青年教师,打造教师人才培养梯队,为新一代名师成长打牢基础。同时,要将工作室主持人的教育教学成果作为市级培训的重要内容,发挥孵化、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领航名师工作室是全市教育系统层次最高的名师工作团队。工作室由主持人申报组建,所在学校需承诺支持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开展相关工作。
1.主持人条件。市领航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是全市享有较高声望的省特级教师,原则上从第一批、第二批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主持人中产生。获得过全国教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特等奖的人员和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也可申报。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3年5月1日后出生)。
除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申报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情怀,师德高尚,奉献服务意识强,有较好的协调组织能力。
(2)教学实绩显著。有科学、鲜明且被认可的教育教学思想(或教育理念、教学主张等),并有成熟的实践性实施路径、教学模式(范式),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影响较大,得到同行、专家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认同。
(3)研究成果丰硕。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曾经以第一署名获得过省级一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省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奖励;
2主持过江苏省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试验项目或其他省级重点教改项目;
3近五年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研课题(不含其他类型的课题),并已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4近五年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于北大核心期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5出版过个人教育教学专著;
6个人教育教学经验、成果被省级(含)以上重点报刊专题报道。
2.成员条件。成员须获得市学科带头人(含)以上学术称号。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有为教育事业奋斗终生的坚定理想和不懈追求。
(2)学习积极主动。工作中积极进取,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学习主动积极,能坚持参加全部学习活动,所在学校、地区支持并协调安排好工作与学习时间。
(3)科研能力较强。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愿望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近五年主持过省级(含)以上课题或承担过市级(含)以上教改实验项目,并已结题(结项)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2近5年至少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独立发表专业文章不少于2篇。
3个人教育教学经验、成果被市级(含)以上重点报刊专题报道过。
4出版过个人教育教学专著。
三、推荐程序
今年计划评选40个市领航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每个工作室由同一学科专家组成,其中主持人1名,成员5—8名。
(一)主持人遴选
1.个人申请。实行个人报名与学校推荐相结合,个人填写《盐城市领航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附件1),经学校初审后,报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和组织部门。
2.综合审核。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组织综合审核。推荐上报人选的基本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市级评选。评选工作分为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两部分,权重各占50%。材料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人资格条件、教育教学思想、工作室建设思路等。现场答辩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室建设目标、举措、路径以及预期成果等,并现场回答评委问题。
4.组织考察。依据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的总成绩,按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等,根据评选积分排序和考察等第择优确定主持人。
5.公示确认。评选结果在盐城教育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
(二)成员遴选
1.个人申报。实行个人报名与学校推荐相结合,个人填写《盐城市领航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附件2),经学校初审后,报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和组织部门。本着均衡辐射的原则,工作室成员名额将综合考虑学段、学科覆盖分配至各县(市、区)。
2.综合审核。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组织审核,并按照分配名额1:2推荐上报。推荐上报人选的基本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市级评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资格条件、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等。
4.公示确认。评选结果在盐城教育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
四、考核管理与经费保障
(一)考核管理
市领航名师工作室培养周期为三年,每年均设定工作目标,对达成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工作室职责履行情况、建设成果等。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工作室,经市确认后予以撤销。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拨付。市本级领航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在市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奖励资金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拨付。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领航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在区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在市、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区教师培训经费中拨付。其他县(市、区)领航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和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活动经费和奖励资金按规定拨付至各级教师发展中心。
2.经费管理。凡获市审批立项的工作室,每年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活动经费。活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工作室各项学术研讨活动。工作室开展相关活动时,需提前上报具体规划方案、经费详细预算等,经同级教师发展机构同意后方可实施。活动结束后,凭阶段性成果、过程性资料及相应的票据等报销活动经费。经费报销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每年对工作室进行一次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室职责履行情况,开展名师带徒情况,带徒成长成果及教科研成果等。在三年考核中均被认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室,活动周期结束后给予主持人2万元奖励,每个成员0.8万元奖励,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在三年考核中均被认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不含全部优秀)的工作室,活动周期结束后给予主持人1万元奖励,每个成员0.5万元奖励。在三年考核中只要有一次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工作室不予奖励。
五、其他事项
1.工作室主持人评选工作于6月下旬启动。请各县(市、区)、市本级各学校(单位)于2020年6月22日前报送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一式三份)、汇总表1份(附件3)和佐证材料1份(装订成册)。7月中旬在盐城教育网上公布工作室类别及主持人等信息。
2.工作室成员评选工作于7月下旬启动。申报人根据公布的工作室类别及分配名额,结合自己的学科、学段,申报相应的工作室。请各县(市、区)、市本级各学校(单位)于2020年7月24日前报送工作室成员申报表(一式三份)、汇总表1份(附件4)和佐证材料1份(装订成册)。
3.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教师发展中心,同时将申报表、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csjsfzxy@163.com。联系人:刘绿芹,联系电话:0515-88233636。
附件: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教育局
2020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盐教人〔2020〕36号 关于评选盐城市领航名师工作室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