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5号)要求,请各地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于2020年2月17日前将本地区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我局高新处,我局将根据申报条件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并反馈给你们。各地根据反馈情况组织申报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同时请认真填写相关材料,于3月2日前将本地区项目申报材料[市开发区、亭湖区、盐都区、大丰区一式两份,其余县(市、区)、省级以上高新区一式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我局高新处。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各地科技部门要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