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解决制约我市数字化领域相关企业技术瓶颈,提升企业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数字化领域技术需求实施“揭榜挂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选题

本次发布4个“揭榜挂帅”项目选题(详见附件1):

1、人防(国防)工程面向感传一体化的无源感知智能化控制系统关键技术;

2、基于群智感知技术的新一代城市PM2.5监测系统的研发;

3、基于DATAOSDE的企业数字操作系统;

4、设备技术改造、产品制造流程二维码跟踪。

二、揭榜条件

本次揭榜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鼓励产、学、研组成协同创新联合体揭榜。揭榜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揭榜单位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具备完成揭榜任务的相关条件。

2、揭榜单位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揭榜单位应能对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三、揭榜程序

(一)揭榜。揭榜采取受理纸质材料方式,申报单位需按通知要求填报《盐城市“揭榜挂帅”项目任务书》(附件2)。

(二)受理。盐城市科技局受理相关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揭榜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评审实施。由市科技局汇同发榜单位对揭榜方提交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揭榜单位和发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及项目实施任务合同,并组织项目实施。

(四)验收。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实施期满1年组织中期评估,任务执行到期1个月内组织验收,发榜单位需提交相关验收材料。

四、支持方式

揭榜挂帅项目资金以项目实施单位为主,市财政采取引导和补助方式进行支持。揭榜挂帅项按项目总投入的30%给予市财政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项目立项后首拨60%经费,在项目实施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本专项采用无偿资助的形式,相关技术成果以及知识产权应在盐城优先应用转化,知识权利归属、利益分配由发榜单位与揭榜方按相关法律法规约定执行,鼓励企业与高校、企业之间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和知识产权共享,带动和促进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二)如有多家单位联合揭榜,应由联合揭榜的牵头单位负责收集参与单位申报材料并填写项目申报书,牵头单位需对参与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参与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牵头单位需承担主要责任。

(三)揭榜方须就本专项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如发现串通造假、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揭榜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纸质材料一式6份,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17:00。负责处室:市科技局科研成果处,联系人:孙晔,联系电话:0515-88337233,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7号盐城市科技馆401室。、

附件:1、数字化关键技术“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2、盐城市“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盐城市科技局

2021年12月1日

 

项目榜单及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