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决定公开征集市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遵规守法,诚信勤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了解任职企业相关业务,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四)具有10年以上的企业管理、资本运作、财务审计、公司治理、市场营销、科研开发或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财务、法律、经济、金融、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须曾担任副处职级或相当层级领导职务,从事过或熟悉经济工作;非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为盐城市四星级或相当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须执业10年以上,具有大中型企业相关执业实务经验,未受到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处罚、惩戒,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五)与任职企业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的关系;

 (六)一般应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从业资格(专业人员、研究人员须高级职称),年龄在65岁以下;

 (七)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八)《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征集程序

 (一)人选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市国资委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三)人选评审。由市国资委会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组,确定拟选录人员。市国资委对拟选录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聘为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盐城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三份(贴二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5.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1500字以内)。

 6.由单位或机构推荐的,在《盐城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签字)。

 在职人员兼任外部董事的,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事先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并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其兼任外部董事、并在时间上予以支持的有效文件。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方式。

 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市国资委人事教育处(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908室)报送材料。联系人:林申,联系电话:0515-86661279、15851089942,电子邮箱:ycgzwrsc@126.com

 

附件:1.盐城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xls

   2.盐城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20211013).docx

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