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盐南高新区经科局:

为做好全市 2022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申报组织。各项目申报单位要重点围绕“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认真研究项目申报通知,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申报服务,着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努力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2、加强审核推荐。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各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省科技厅《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要求,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格把控申报时间节点。重大科研设施、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等需要与省厅会商的建设项目摸排情况,请于2022年2月11日前反馈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

各单位于2022年3月12日前将正式申报纸质材料(重大科研设施、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其他项目一式八份),连同以公函形式出具的推荐意见,报送至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

联 系 人: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  孙晔

联系电话 :88337233

地  址:人民南路7号市科技馆4楼401室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7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