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防汛抗旱项目申报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市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盐城市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财规〔2021〕8号)和《盐城市市本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防汛抗旱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盐水管〔2016〕93号)要求,组织盐城市级防汛抗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市属水利工程及工程附属设施维修养护与运行保障、防汛抗旱抢险设备运行管理、防汛抗旱物资购置与管理、防汛抢险培训演练、防汛信息化系统建设与维护、防汛抗旱管理与技术服务计划等。
二、申报对象
市水利局、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市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中心等。
三、申报原则
(一)落实申报责任。各单位要对照项目申报范围,在对工程现状进行现场踏勘、认真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运行管理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申报项目,编制概预算。项目计划将作为市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重要依据,要确保当年年底基本完成,下一年汛前全面完成。
(二)控制申报规模。申报的项目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加强项目申报的科学性,避免项目申报盲目扩大。项目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各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整合力度,单个项目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且不超过100万元。资金申报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前3年资金平均数的3倍。
(三)严格奖惩机制。市将积极引导各单位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对于成绩突出或推进力度较大、效果较好的单位,在资金投入方面将予以倾斜;对于项目绩效评价较差,进度完成率较低、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单位,将根据情况扣减直至取消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对项目申报材料达不到深度、申报不及时,或申报范围、程序等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安排。
四、项目申报格式
(一)项目概况
项目担负的主要功能、项目运行情况和效益等。
(二)上一年市属防汛抗旱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批准及实施情况;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3、项目发挥效益情况;
(三)本年度项目概况(以单个项目为单元分别编制)
1、××项目
(1)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市属水利工程及工程附属设施维修养护与运行保障具体实施位置及计划方案、防汛抗旱抢设备运行管理内容、防汛抗旱物资购置与管理计划、防汛抢险培训演练计划方案、防汛信息化系统建设与维护计划、防汛抗旱管理与技术服务计划等;
(3)工程量和资金预算等。
2、××项目
……
(四)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五、申报时间及程序
每年2月20日前由各相关单位具文连同附表上报市水利局。申报文件附表不全、逾期未报的,市将不予立项安排。
附件: 1.市级防汛抗旱项目汇总表
2.市级防汛抗旱项目预算表
盐城市水利局 盐城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关于组织盐城市市级防汛抗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doc